無錫市 稅務局,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關于“營改增”納稅人“一照一碼”
換照事項的通告
尊敬的納稅人:
為切實保障“營改增”試點和“無錫三證合一、一照一碼”登記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,***大程度便利納稅人,請屬于下列情況的營改增納稅人,務必在2016年4月26日前至工商(市場監督管理)部門辦理“無錫一照一碼”換照事宜:
1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起征點以上(2015年度營業稅銷售收入超過37.08萬元)的小規模納稅人(不含個體工商戶)。
不需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、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已納入增值稅發票新系統的上述納稅人除外。
2、除 條以外其他需要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、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。
各主管國稅機關將通過發放調查核實確認表、電話、短信或上門通知等多種方式告知上述納稅人。
為確?!盃I改增”試點工作的如期推進,對于上述納稅人以外其他未接到通知的納稅人,如需辦理“一照一碼”換照事宜,可以在2016年5月1日—2017年 12月31日之間到相應的工商(市場監督管理)機關辦理換照事宜。2017年12月31日過渡期之前,原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、稅務登記證仍可繼續使用。從2018年1月1日起,一律改為使用加載 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,原發證照不再有效。
特此通告。